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纵向科研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学院积极拓展上级部门纵向科研项目申报渠道,广泛采集发布相关科研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激发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取得了较为喜人的成绩。为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申报覆盖范围,普及相关申报信息,现将学院目前已参与并成功立项的纵向项目申报情况予以简要说明,请学院教师周知。

一、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一)申报时间:12月-1月

(二)项目类别:创新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产业支撑引导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创新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引导项目选题指南》,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申请者应为副高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项目研究时限为1—2年,每个项目须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2.产业支撑引导项目

申报高校必须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项目选题以《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引导项目选题指南》为导向,凝练科学问题、聚焦产业需求,突出特色与创新,明确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项目主持人必须主持过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实施项目。

项目研究时限为3年,须根据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制定经费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以上两类项目:

正在主持在研或参与2项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学院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四)申报方式: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报所在部门审核,经学院组织评审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二、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

(一)申报时间:3月

(二)项目类别: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1.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重大专项旨在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组织申报。

2.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旨在突出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试验试制,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组织申报。

3.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软科学、民生科技、区域科技合作等专项。

4.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2.项目申请人限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新申报项目。

3.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4.已在省级科技计划或者其它渠道资助的项目不得进行再次申报。

(四)申报方式: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项目经学院审核推荐,教育厅审核、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一)申报时间:4-5月

(二)项目类别:专项研究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的同行专家或领导推荐。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当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各级各类在研或已结项项目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如获立项将给予撤项处理。已参加当年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投标的负责人,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当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

(四)申报方式: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报所在部门审核,经学院组织评审后统一报送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

(一)申报时间:4-5月

(二)项目类别: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1.重点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影响兰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地方特色学科和有关基础理论问题。

3.立项不资助项目:主要是指选题具有研究价值,且已有研究经费,经学科评审组评审建议立项的项目。此类项目纳入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统一管理,但不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在项目申请表规定栏目写明项目类别(如“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立项不资助项目”)。

3.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4.往年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

(四)申报方式: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报所在部门审核,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兰州市社科规划办

五、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申报时间:5-6月

(二)项目类别: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参与成员数限定在10名以内,且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以往承担课题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1.重点课题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重点课题要围绕《重点课题指南》给定的选题方向进行研究,理论基础扎实,研究观点明确,具有较高的研究及应用价值。

2.专项课题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须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专项课题要围绕《专项课题指南》给定的选题方向进行研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优势进行研究,要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

3.一般课题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须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

(四)申报方式:申报人在网上提交材料成功后,将纸质版资料提交至科技处,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科学规划办

六、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高等院校外语教学研究项目

(一)申报时间:6-8月

(二)项目类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从事外语教学的教师和科研骨干。

2.科研项目应由2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共同完成,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组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或经1名教授或2名副教授推荐的教学和科研骨干。

4.已经参与两项及以上在研课题,或者主持承担1项及以上计划内在研课题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本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报所在部门审核,经学院审核后由科技处统一报送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七、甘肃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一)申报时间:12-1月

(二)项目类别:技术攻关研发项目和软科学科研项目。

1.技术攻关研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解决我省建设行业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结合工程实际,推动技术进步,具有较强推广和应用价值的项目。

2.软科学科研项目:对我省建设行业重点工作有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立足点,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对管理决策有较大参考价值的项目。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58周岁,项目研究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同时有2项(含)以上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两年内有2项(含)以上终止执行或有1项(含)以上计划项目逾期且不提交终止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申报。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申报的科研项目和示范项目,除特殊规定外,均需在2年内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5.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范围,鼓励产学研结合、学科交叉创新、跨领域联合申报。原则上不受理纯理论研究类课题申报。

(四)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甘肃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并提交。通过省级网上初审的项目,按要求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以上内容根据历年相关部门科研项目申报基本情况编撰,具体申报要求每年会有调整变化,学院教师应及时关注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按照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除以上介绍的科研项目外,近年来学院教师也积极申报了本人专业相关厅局、职业教育协会组织、相关行业组织等部门的项目,如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甘肃省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甘肃高校大学英语教改项目、全省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美育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等,开展了研究工作,但课题主管部门立项没有连续性,且数量较少,不具有普遍意义,本次未予介绍。今后,学院教师也可积极与相关课题主管部门联系,拓展课题申报渠道,并及时与学院科技处沟通协调。

 

 

                                                                       科技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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